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大致有以下流程: 1. **准备申请材料**: - **强制执行申请书**: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,如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;详细说明申请执行的依据和理由,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的案号、作出机关、生效时间等;清晰列出请求执行的内容,如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款项金额、交付的财物、履行的行为等。 - **生效法律文书副本**:如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、仲裁裁决书等,以证明权利义务关系已被法定程序确认。 - **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**: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。 - **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**:如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,以便法院确定被执行人的身份和主体信息。 - **财产线索材料**:若知晓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,如银行账号、房产地址、车辆号牌、股权信息等,应提供给法院,有助于法院快速采取执行措施。 2. **提交申请**: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立案窗口。一般来说,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。也可通过“人民法院在线服务”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申请。 3. **法院受理审查**:法院收到申请后,会对材料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,判断是否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。如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,法院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更正。符合条件的,法院予以受理并立案。 4. **立案执行**:立案成功后,法院将案件录入办案系统,并进行首次网络查控,然后将案件从立案庭转至执行局。执行法官会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,包括银行存款、网络银行账户、证券、股权、不动产、机动车辆、保险理财等财产。根据查控结果,法院可能采取查询、冻结、划拨存款,扣留、提取收入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、变卖财产等措施。 5. **执行通知**: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,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,告知其若不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 6. **执行结果反馈**:执行完成后,法院会将执行结果告知申请人,若执行到位,会将执行款项交付给申请人;若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,也会向申请人说明情况。 此外,如果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,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对裁定不服的,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